这句子的典故出自于良骥走出马厩奔向宽阔无垠的草原,
一眼便能瞥见鲜美可口的嫩草,
于是就沿着一条选定的线路吃下去,
直吃到肚大腰圆地把“家”回,
而绝不会东啃一嘴,西吃一口,
丢三拉四地再回头去补吃遗漏的嫩草。
不知何时开始,
这句话常被引用在情场与职场。
不吃回头草,
原因大多为了面子。
人是往前冲的,
抛弃了旧情人或旧工作,
当然是找另外一个新的了。
旧的不去,新的不来嘛。
但新的不代表比旧的好,
想回头面子又搁不下,
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走下去。
这理由情有可原。
还有一个不吃回头草的原因,
是因为回头草被吃光了。
如果被自己吃光了,
不回头算一匹“好马”
一旦还想回头的话,
就是自作孽了。
如果不是被自己吃光的,
这就有点无可奈何了。
毕竟不是“不”吃回头草,
而是“不能”吃,
或根本“没得”吃。
不回头是理所当然,
算不上好马。
回头?
还能回头吗?
以前总是认为
如果背后的草嫩的话,
回头又何妨?
不回头活受罪。。。
现在觉得还是不回头的好,
既然当初已经决定向前冲了,
那么为何又要回头呢?
旧鞋总比新鞋好穿的,
但旧鞋曾经也是新鞋。
为何不把新鞋穿成旧鞋呢?
感想
5 年前
回头草
回复删除那种草的味道肯定并不如以前的美味
不如以前的味道
对它的感觉也肯定不同了
错过就是错过了
回头时
也找不回以前的感觉~
常人当然不会吃回头草啦
回复删除难道还要受同样的苦吗?